找對象是找相似還是互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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恰巧看到這邊文章
http://www.la18.tv/cs/blogs/uhuang/archive/2008/04/01/19378.aspx

摘路如下:

人云亦云之二:男女之間互相吸引,大多是因為對方有自己沒有的特質,所以特別迷人,因為互補呀!

常聽人說,我和另一半因為某些某些特質互補,所以不會發生爭執,相處融洽;不過心理學家在研究了321對正在約會中的情侶後發現,那些後來會分手的情侶,大多是因為在年齡、教育程度、智力、以及外表吸引力上不配的人;通常人們都會尋找一個在外表、興趣、智力、年齡、家庭背景、宗教、態度以及價值觀上,和自己相近的對象,同時也會被這樣的人吸引,所以那些說自己和另一半是互補性的人,也許是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和另一半有很多非常相似之處.

1 意見:

高徒 提到...

我看到這篇文章,就忍不住要再提一次居禮夫人,和居禮先生的這對神仙眷侶。居禮夫人不只一次的提到,居禮先生在研究上對她的莫大幫助與指引作用。 我相信真正的互補,是同性質的微妙分工,這種互補,其實和一般社會上老師和竹科工程師這樣刻板印象的互補,是要複雜得多啊!雖說大家直覺想到的互補,並非上述的互補。


高徒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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